曾公金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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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媽張好 |
曾公金火,於光緒癸巳年十月二十一日誕生于中國福建省惠安縣崇武鎮下山柄村。生性耿直,嚴於律己。平生堅持三大原則:一不吸煙,二不賭慱,三不作危害社會工作。一九四二年,日本南侵,新加坡陷落,民不聊生。人民紛紛改行換業,以求生存。公適於該時身患奇疾,雙足無法站立,生活日漸困苦。友人見此,乃勸其參加走私鴉片,以維持生計。彼答友人言:吾若參加,吾一家人生計得以解決,但無數家庭將會因我而陷入困境,此種事吾不能為之。但坐食山崩,生活更加困苦。友人於是又再進言:現汝已不能行動,何必頑固堅守原則,使家人受苦。公回應曰:人各有志,此事以後不必再提,以免傷害友誼。吾家庭生活,吾將設法解決。於是命素未謀世面妻兒作早出晚歸小販,以維持生計。其寎一直延至聯軍光復新加坡後,於一九四七丁亥年七月十九日不治逝世,享年謹五十五。今後兒孫若有所成就,自身努力固然重要,但祖德庛蔭,應亦有功。應學習祖宗堅守做人原則!
公早年在中國配陳氏粉娘,早逝,無所出。後公又由新加坡回鄉,繼娶張氏好娘,接來新加坡後生二男三女。
張氏好娘,生性賢淑。自丈夫患上奇疾後,肩負家庭經濟重任,毫無怨言。一直撫養子女到成人,方期享其晚年之福,不料於一九九三年因中風而去世,享年八十分歲。葬於蔡厝港佛教山之塚。後佛教山為政府徵用為軍事用途,兒孫乃將其骨骸安置於光明山普覺寺骨灰塔一樓J2座第5層第4排JJ509號。